一、学院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73年的新疆建筑技工学校,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新疆建筑技工学校等五所学校合并组建成立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以中职和成人教育为两翼,中高职有效衔接,打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应用型本科
教育的升学通道,构建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立交桥”。 50余年来,先后培养了7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摇篮。
二、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师440人,其中专任教师320人,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100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学院级教学名师8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80%以上。
三、专业优势
学院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服务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住建行业转型发展,紧跟行业所需、紧盯市场所急、紧贴企业所求培养人才;学院共建成自治区高职院校特色专业7个、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重点支持专业4个、自治区高职学校骨干专业群3个(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国家级现代学徒制专业2个(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学院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积极适应以新设计、新建造、新运维为代表的产业升级,牵头成立自治区建筑产教融合共同体,建成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2个自治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成立数字建筑学院、智慧工地实训中心、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实训中心、特色园林花卉培育中心、建筑消防实训中心、建筑智能化实训中心等兼具实践教学、技能训练、大赛承办、技术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形成了覆盖建筑产业全链条、全领域的专业布局,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丽新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奖励与资助
学院设有各级各类奖、助、贷项目用于帮扶在校学生助其顺利就读,高职学生可享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7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7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服兵役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
五、就业与深造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方位营造就业创业氛围,全过程跟踪就业创业质量。强化学生职业素养,注重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指导,确保毕业生就业应聘有目标、求职有方向、创业有定位。学院与疆内外14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多位一体的招聘机制,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是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生毕业后可多渠道提升学历,如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疆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也可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进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或长安大学,获得成人教育本科学历。
六、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以下简称直升专)招生计划中相关专业;未达到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特别提醒: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对专业选择不设限制,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学院所提供的直升专招生专业。
七、招生计划
2025年学院直升专计划200人,其中普通类120人,单列类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44040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 |
12 |
8 |
4 |
440402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3 |
4 |
2 |
2 |
4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4 |
2 |
2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3 |
19 |
11 |
8 |
440403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3 |
9 |
5 |
4 |
440101 |
建筑设计 |
3 |
10 |
6 |
4 |
440101 |
建筑设计(建筑动漫) |
3 |
7 |
5 |
2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19 |
11 |
8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12 |
8 |
4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4 |
2 |
2 |
440504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4 |
2 |
2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9 |
5 |
4 |
4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9 |
5 |
4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3 |
9 |
5 |
4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7 |
5 |
2 |
440602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 |
7 |
5 |
2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 |
12 |
8 |
4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9 |
5 |
4 |
440702 |
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 |
3 |
9 |
5 |
4 |
440703 |
现代物业管理 |
3 |
7 |
5 |
2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4 |
2 |
2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4 |
2 |
2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 |
3 |
2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5 |
3 |
2 |
八、推荐报名程序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推优工作,负责汇总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填写《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1)。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我院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三)报名材料清单:
1.《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需贴蓝底照片。
2.公示材料一份(纸质版)。
3.报名学生在校三年期间的《学生成绩单》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4.《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纸制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报名学生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7.申请免试入学的学生,还需提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奖状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及报送方式:
1.电子版材料报送方式
(1)以学校命名文件夹。
(2)学校文件夹中需包含两个文件夹,1个文件夹为考生信息文件夹,1个文件夹为学校材料文件夹。
(3)考生信息文件夹需包含每名报名学生的《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学生成绩单》扫描件(需签字盖章)、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4)学校材料文件夹需包含公示材料扫描件(需签字盖章)、《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扫描件及电子版(需签字盖章)。
(5)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发送到951017809@qq.com邮箱里。
2.纸质版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报名学校将公示材料(需签字盖章)、《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需签字盖章);每名报名学生的《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学生成绩单》(需签字盖章)、身份证正反面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11日前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28号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工校区);联系人:魏欣元,联系电话:0991-4310021、17799601816。
学院将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九、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
学院此次直升专考试方式为线上面试,具体考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加入学院直升专招生报名QQ群(1014365788),后续考试通知会在群中发布。
(二)考试内容
此次学院直升专招生考试内容共包括四个方面: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满分为300分
(三)考试时间及分数构成
1.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加入学院直升专招生报名QQ群(1014365788),后续考试时间将会在群里通知。
2.分数构成:学院直升专招生考试成绩由线上面试总成绩构成,总分为300分。
(四)录取原则
学院以“择优录取”为原则,录取分数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总分作为考量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学院将组织同分学生进行加试,从中选择加试成绩优异者。
对于获得自治区和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或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特别注意:未参加学院线上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院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费。
直升专各招生专业学费均为:3300元/人·学年
住宿费(八人间):600元/人·学年
十一、注意事项
1.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学院招生章程,了解学院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报名,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28号(建工校区)邮编:830054
新疆乌鲁木齐市杭州西街272号(城建校区) 邮编:830026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63号(建材校区) 邮编:830054
电话:0991-4310021、4319034、4314235
咨询QQ群:1014365788
网址:http://www.xjjsx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