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开展2024- 2025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及名额
各高校严格按照“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遴选条件开展推选上报工作,每所高校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1名教师候选人,1名毕业生候选人。
二、工作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高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认真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年限要求均以此),上报至教育厅的时间为9月21日前 ,报材料及填报要求参看教育部文件 ,将汇总表的电子材料按“省份+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事迹材料及汇总表加盖推进单位公章后,邮寄制定地址,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自治区将成立“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专家评审工作组,负责候选人汇总、遴选、公示等工作,并按教育部奖励组委会分配名额报送候选人推荐名单。
(四)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回收奖金,责成推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高校开展自查,并取消相关高校下一年的推荐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马阳 0991-7606190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xjjytxsc@126.com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学生工作处)
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9月15日